房地合一課稅最高45% 自用屋享免稅優惠

發表回覆

確認代碼
請正確輸入它所顯示的代碼,不必區分大小寫,而且沒有數字「0」。
表情符號
:D :) ;) :( :o :shock: :? 8-) :lol: :x :P :oops: :cry: :evil: :twisted: :roll: :!: :?: :idea: :arrow: :| :mrgreen: :geek: :ugeek:
BBCode 允許使用
[img] 允許使用
[flash] 禁止使用
[url] 禁止使用
表情符號 允許使用
主題瀏覽
   

展開瀏覽 主題瀏覽: 房地合一課稅最高45% 自用屋享免稅優惠

Re: 房地合一課稅最高45% 自用屋享免稅優惠

文章Foster882882 » 2014年 12月 8日, 16:00

[url]http://pgw.udn.com.tw/gw/photo.php?u=http://uc.udn.com.tw/photo/2014/12/08/2/428014.jpg&w=700&h=1000[/url] 資料來源網路轉貼

整理過的資料大家是不是更清楚這個稅率呢! :mrgreen:

Re: 房地合一課稅最高45% 自用屋享免稅優惠

文章Ben58897 » 2014年 12月 8日, 15:08

選前態度強硬極了,選後大敗態度就轉變親和多了 :lol:

房地合一課稅最高45% 自用屋享免稅優惠

文章Doug » 2014年 12月 8日, 10:03

立法院財委會今天邀請財政部長張盛和專案報告「房地合一稅制規劃情形」,張盛和早上因先去交接,因此會議休息至10點才開始。

財政部報告指出,初步規劃房地合一課稅方向以實際交易價格計算,稅率比照現行個人綜所5%~45%,與綜所稅分離課稅,長期持有超過2年可享減徵優惠,最高減徵75%。

自用住宅所有權人與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若只有1戶房地,出售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下,可享免稅優惠。若重購自用住宅,重購住宅高於或等於出售價格可全額抵退稅,重購價格低於出售價格也可按比例抵退稅。

配套上則停徵不動產的奢侈稅,但為了避免外(陸)資藉低稅率炒作房價,擬採累進稅率課徵。稅收則提撥一定比例支應社會住宅基金。網路專貼文章

總算恢復比較合理的制度 :D

回頂端

cr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