籃球規則第六篇
[color=#BF0000]二三、違例或犯規後的恢復比賽:[/color]違反規則成死球後恢復比賽的方式為:
1、由界外擲球進場;或 2、執行一次或多次的罰球。
[color=#BF0000]二四、對正在投籃動作中的球員之犯規:[/color]
1、對方球員向某球員犯規,該球員已在犯規發生前開始投籃動作,結果投中時即中籃有效加罰一球。
2、惟當鳴笛時,該球員必須正在繼續或開始投籃動作;如鳴笛後始行重新投籃,則投中無效。
[color=#BF0000]二五、球員五次犯規:[/color]在比賽中,球員犯滿五次犯規,包括侵人與技術犯規的總次數時,應自動退出比賽。
[color=#BF0000]二六、球隊犯規:[/color](罰則)
1、四節(十分鐘)賽制:每一節(十分鐘)內,每隊球員侵人犯規滿四次時:
(1)其後該隊每一次的球員犯規應判罰球兩次,由被犯球員主罰。
(2)若該犯規較侵人犯規嚴重,則應適用有關規則之條款。
2、決勝期所有犯規,均應累計於最後一節或下半場。
看完這26條籃球交易規則大家應該也成為個觀籃高手囉